近日,省发改委制定并下发全省民办中级技工学校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明确有关事项。
中级技工学费基准价文科每生每年1800元;理科每生每年2000元;特殊专业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可在30%以内上下浮动。委培费由学校与委培单位协商确定。代办教材费,按教材实际价格收取,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学生住宿费,普通住宿,每生每学年400-600元;公寓住宿,每生每学年700-1200元。达不到公寓标准的按普通住宿费收取。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学生退费标准,开学一个月内、二个月内和三个月内分别按已收金额(学费和住宿费)的70%、50%和40%退费,入学超过三个月的不再退费。
民办学校对非学历教育的其他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我省制定全省民办中级技工学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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